【www.gzgfw.com--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锦集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第二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中纪委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这一决定抓住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和关键,上符党心,下合民意。同时这也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即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往往抓了这方面的问题,又冒出那方面的问题,治标难治本,工作上颇有力不从心之感。为什么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愈演愈烈,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越来越多,不满情绪越来越大,有的甚至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去了。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缺乏理论武装、思想认识不明的问题,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的问题。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正是因为理论上的不清醒,政治上的不坚定,才导致了工作上的盲目,导致了腐败行为以及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种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反复出现。
“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就是要求民政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冷暖常挂心上,切实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敏锐地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这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保持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们只有认真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群众利益”这样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科学阐述,全面弄清,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于统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实践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一、增强宗旨意识。
切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四个方面率先垂范:一是在深入群众方面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服务,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服务,办好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想和新办法,大胆创新,加快发展,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打下坚实的物资基础。三是在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上率先垂范。必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四是在弘扬创业精神上率先垂范。把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创业意识,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了解群众的疾苦,寻找致富的门路,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还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拒腐蚀、保原色,经受住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三、加强学习和修养。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使自己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投身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三是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四是要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做一个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人。五是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发展。
四、狠抓作风建设。
在民政系统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正确对待手中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让人谱写出光辉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用好了就能造福人民,实现个人的抱负,如果滥用或失控,不仅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使个人身败名裂,遭人唾弃。慎用权力,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第一、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各种社会事务。但是,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我们党在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很容易产生模糊思想,在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问题上容易出现偏差。比如,现在有的人认为,权力不是党和人民给的,而是凭自己的“本事”获得的,凭关系取得的等等。它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私有商品和交换的筹码,进行交易。近几年,全国共查处了十几位省部级高官,他们无一不在丑恶思想攻击下堕落为人民的罪人。这说明,权力一旦背离了人民群众,就必然走向腐败。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第二、掌权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权”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历史上有的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三、权力是否等于权威?现在,少数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只要我们一心为民,办事公道,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中就有威信。
目前,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民政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干实事,坚持严格秉公用权,依法恪守廉政,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有所创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标准上事争一流,永争一流,再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以向中央基准看齐的高度政治自觉,从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入手,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做“四有新人”,全面提高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一要心中有法:“法”就是法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党员的法治能力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迫切需要。作为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有认识,在工作上有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
针对当前在少数党员中存在的“心中无法”、“脑中无法”、“手中无法”等问题,作为党员要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发自内心地拥护、尊崇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到“心中有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真正以法律为准绳来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做到“脑中有法”;进一步强化法治实践,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推进工作,做到“手中有法”。
作为一名医疗卫生系统的党员,首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和要求下,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院、依法行医,要全面深入学习涉医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学、知、守、行的统一;同时对其他党纪国法也要学习和了解,既要学实体法,也要学程序法,不至于出现不学不懂成法盲,一知半解犯迷糊的现象。其二是要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狠纠“四风”的大环境下,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一系列治党、纠风的条例和规定,如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办公用房、公车管理、财经管理、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等规定制度,做到知法不糊涂,守法不犯错。开展工作多想一些法律的依据、法规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在工作和生活中,党员要做一个学法的先行者、守法的模范者、用法的引领者。
二要心中有民:纵观历史,从来都是得民心者得天下。1月12日,习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1月13日,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又讲道“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做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也是我们每一个人价值所在。我们决策者和领导者要“目中有人”,心中时刻要装着老百姓,要怀着感情干工作、创事业,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事业才会长久。
作为医疗卫生单位,“民”就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患者”就是我们工作的中心。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少数医疗单位管理不严格、运行不规范、公益性弱化、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以及少数医务人员医术不高明、医德不端正、服务质量差、拜金主义严重等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始终把讲医德、树医风、强服务、正行风纳入医院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不断用新机制和硬措施推进落实。其二要切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手段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之,领导自身和所经营管理的单位,都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多谋惠民之策、多创便民之举、多做利民之事,共同打造风清气正、医患和谐的医疗生态环境。
三要心中有责:责就是职责、责任,“岗位就是责任、职权就是“风险”,“有权必有责、责权必统一”,这些道理和要求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
一是要要履好职,尽好责。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党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生态环境。其二要敢担当,有作为。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当,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工作中要拿得出立得住的硬举措,工作成效中要有叫得响、群众认可的特色亮点。领导班子就是一个单位科学发展的“一线指挥部”,每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就是“一线总指挥”。如何做到“一个班子一面旗”、“一个好院长就有一家好医院”?一个单位的领导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树立“实干就是能力,认真就是水平,担当就是作为,创新就是进步”的意识,跳出“死框框、旧思维、老经验”的束缚,切实强化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主要领导既不能事无巨细当“办事员”,也不能生搬硬套当“传话筒”,更不能遥控指挥当“发令员”,主要领导的主要作为就是要是建一个好班子、带一支好队伍、谋一个好思路、创一套好机制,通过发挥一个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抓好管理、规范运行、推进发展。
四要心中有戒:戒就是戒惧、戒畏。刘云山同志在去年12月19日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苗头抓预防,动真格敢碰硬,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邓小平同志也讲过:“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畏”体现出一种界限、一种自省,警示党员应时时扶正祛邪,“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一是要心有所畏,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做到“有权绝不任性”,正确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敬畏人民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的“心”是杆“秤”,群众的“口”是块“碑”。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公仆职责,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敬畏手中权力。“为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再大的权力也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党员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什么时候,党员干部在权力面前都应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敬畏法纪制度。常言说: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对规章制度不能心存敬畏,发生腐败就在所难免。敬畏法纪制度,首先要着力维护法纪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搞“法外开恩”、没有“下不为例”。其次要从内心尊重法纪制度。通过我们的自警、自省和自律,自觉遵守制度规范,让制度的要求成为党员干部从政的标准、为人处世的行为自觉。“心有所畏”应成为我们作风建设的一种常态。只有敬畏人民群众、敬畏手中权力、敬畏规章制度,才能走正人生航向。反之,思想就可能迷失方向,行为就可能逾越规矩。
二是要言有所戒,就是要戒骄戒躁。党员干部代表党的形象、代表国家威信,所说之言,应有范围,不可无所顾忌、信口开河,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和情感定力。要健全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不可无组织无纪律,不讲民主,独断专行,也不可会上不讲,会后乱讲,更不能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同时要戒骄戒躁,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突出,多发、易发,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工作量重、压力大、待遇低,但是这就是时代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新常态,不能像少数人一样不分场合发表“为官不易”的牢骚话,步入和沉浸于“为官不为、廉而不为”的消极状态。
三是要行有所止,就是要“守纪律,讲规矩”。我们的行为要止于权、德、法、纪的临界点,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我们大小也是一个官,为官发财,自古两道,当官就不要想着发财。“公生明,廉生威”,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自身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重小事、重小节,能稳得住心神,把得好操守,抵得住诱惑,打好“防疫针”,涂好“防腐剂”,筑牢“防火墙”,以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优化服务、促进发展。总之,新时期的党员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