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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责任书1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规定》,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对本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局党组成员及各食药监所负责人、科室(队)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分管的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各食药监所、分管科室(队)的工作汇报。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职工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分管各食药监所、科室(队)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并报局党组。
(四)局办公室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开展对各食药监所、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但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而且要对分管领导及各食药监所、科室(队)负责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接受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监督实施。
中共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党组书记:
(盖章)(签字)
食药监所、科室(队):负责人:
(签字)
20__年3月2日
党风廉政责任书2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参与、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5.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
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9.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
10.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精选,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承诺人:
党风廉政责任书3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构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进取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坚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职责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资料,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职责。
三、职责资料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理解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职责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
党风廉政责任书4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年月日
党风廉政责任书5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责任人:
20__年7月16日